危险品运输,锂电池和锂电设备出口有什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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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产品类别需要进行分类,下面提到的内容适用于UN3090、3091、3480和3481项下的相关货物,根据海关包装要求,P903条款中提到了以下几个要求。
 
1、当包装有锂电池的组合时(就是设备中的锂电池和随设备包装),包装上一定要标明“随设备放置的锂金属电池UN3091或锂离子UN3481”。如果一个包装既包含锂离子电池又包含锂金属电池,就要同时根据两种电池类型的要求分别进行标记。

2、设备中安装的电池或电池组,还应有运输过程中意外启动的预防措施。特别要防止电池或电池组短路,或产生爆炸,后果不堪设想!

3、对于包装在容器中的电池或电池组,一定要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以防止电池或电池组因容器内的移动或位置变化而受损,容器必须符合II类包装的性能指标。对于总重量大于或等于12千克的电池或电池组,以及此类电池或电池组的集合,还需要有坚固的外包装、保护盖、托盘或其他搬运设备。同样,这种电池或电池组也要固定,不能随意发生移动,电极不能承受其他堆叠物品的重量。

4、与设备一起包装的电池或电池组,除了第三点所提及到的,设备必须在外容器中固定不动不得移动以外,锂电池或者电池组还要被被完包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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