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贸易报关出口货物申报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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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清关效率,清关资料申报规范如下:

1、发货人必须遵纪守法,勿抱侥幸冲关心态,提供规范准确齐全的报关资料 ,并且如实申报,避免产生清关延误。

2、发货人交货前须对每票报关货物进行审查,重点核对货物品名,品牌,规格尺寸,型号,数量等相关信息 ,且必须于报关资料上清晰申报,认真核对货物是否与报关资料单货相符,其他报关所需的货物信息,必须详细于报关资料中申报,以免产生报关过程中的确认及延误。

3、由于发货人申报资料与实际货物不相符(经营单位超期等原因),导致公司报关员被海关扣分,将征收补偿金。

4、发货人须提供正本的报关合同(或报关手册)、发票、装箱单(报关委托书及核销单盖印必须是公章);

5、近期出口的部分货物受到部分国家管制,海关需要事先进行审核是否属于禁运货物后,才能给予放行中转 ,受此影响,货件清关时效将受影响 。

请寄件公司或个人需要做单独报关的知悉,发货前必须严格审查资料和查验货物,否则产生一切清关延误、海关罚款、仓租等所有费用,均由发货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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